祁县南社村古建筑墀头门头砖雕石狮泰山石敢当

2012-07-11 06.56.452012-07-11 06.57.18

2012-07-11 07.03.37
2012-07-11 07.04.36
2012-07-11 07.04.08
2012-07-11 07.04.20
上面是全部来自一处破损的影壁的花砖/砖雕

南社村永兴街37 2012-07-11 07.47.14南瓜茶壶香炉2012-07-11 07.51.06
砖制垂花门、砖制小斗拱、宝鼎茶壶南瓜砖雕

垂花柱砖制 寿字2012-07-11 07.00.36
这上面空白处应该是有东西的,当是石匾,也不知是自然掉落,还是被除四旧了。

南社村王圪道6 2012-07-11 08.00.47

石狮2012-07-11 08.08.36
南社村的石狮门墩见了两处。

日月泰山石敢当2012-07-11 08.12.26
村里尚可见到老式的”太”山石敢当。据说古时泰山写作太,意为大山。据说在汉朝即已有石敢当的说法,但石敢当前加泰山两字,是明清时候才有。而图中所见的泰山上面又加日月两字也不少,旧式的是左月右日,现在则是左日右月。

2015-06-08 10:17:11 Update for layout

祁县南社村永兴街39号精美古建筑民居大门:石碑刻朱子治家格言

南社村永兴街39号旧式民居大门,看后着实令我惊艳!也或是我少见多怪。大门门头精美且保存基本完好,有着精细的砖雕,最主要是是门下部居然有许多的石雕,雕刻着人物故事,甚至还有石碑碑文。这是我从未见到的,不知其价值几何。门上彩绘倒是不见多好,南社全村有如此石雕者如今似仅此一家,不知主人什么身份。

全村尚有另一处大门也甚为精美,彩绘不错,只是年久暗淡。参见:祁县南社村志修齐清风锁竹大门照片 2012/07/04 http://www.xuexx.com/archives/1429

晋中祁县南社村永兴街39号侧面全景 2012-07-11 07.30.49
南社村永兴街39号旧式民居大门右侧面全景,在前面照不全啊,我的妈呀

旧大门保存完美 只悬柱破损 斗拱宝鼎围棋书卷2012-07-11 07.30.17
南社村永兴街39号古建筑街门大门头砖雕,精美无比,比乔家不低,在村野称奇

石墩石雕人物画 蝙蝠形2012-07-11 07.32.18
右侧方形门枕石上的石刻,上有蝙蝠倒寓意福气到,下必是古代传世教人小故事,惜我不认得

门墩石刻2012-07-11 07.32.59
右侧门枕石上的石刻左侧面

2012-07-11 07.33.08
右侧门枕石上的石刻正面

2012-07-11 07.33.41
左侧石墩右侧面

2012-07-11 07.35.46
大门右侧底部石碑碑文全景
内容:黎明即起 灑掃庭除 要內外整潔 既昏便息  關鎖門戶必親自檢點  一粥一飯
左下脚注:朱子治家格言(朱上尚有一字,不详)

2012-07-11 07.36.29
左侧碑文全景
内容:當思來處不易 半絲半縷 恆念物力維艱  宜未雨綢繆  毋臨渴而掘井  乙未(年)
右下脚题名:晋阳居士

内容是在知乎提问,由王建雄Mumagag解答出来。

朱子治家格言原文:黎明即起,洒扫庭除,要内外整洁;既昏便息,关锁门户,必亲自检点。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
两碑内容都引自朱子家训,左碑内容承右碑。右碑内容书写右至左,左碑内容书写左到右,或为对称故。

据称此碑没什么价值,或许吧。但这么整体一处,古韵美是无疑的。

2012-07-11 07.37.292012-07-11 07.37.37
右侧碑文近景

2012-07-11 07.36.412012-07-11 07.36.52
左侧碑文近景

南社村永兴街39号 左侧全景
院外左侧全景

祁县南社村系列文章汇总

Update 2012-7-18 16:58:19 加石碑内容 xuexx
2015-06-08 06:03:04 排版混乱,删去多余空行,稍改字句

祁县南社村大队戏台村容 农村照片图片 兼汇总贴

总感觉南社村比较地发达比起附近其它村子,221省道两侧的人家几乎都开着门面房做买卖,村里建设地看起来也可是风火,大队旁边商店林立。印象中南社村里有专门的电信营业亭,应该移动和联通也都有,甚至虽然隔壁不过西六支乡所在地就有有派出所/公安,而自己村里居然也有派出所之类的地方,看不懂。据说村里有个南社工业园,不知在哪。

南社村旧门楼
南社村旧而不古的破烂溜丢铁门楼

祁县南社村街道

南社村委大队
南社村现代建的牌楼,照糊了

南社大队内新式戏台
南社村戏台

老汉说的柏树,原来一点儿大
听老汉说大队有两棵古栢,只瞅见这两颗细油油的柏树,或即言此。

南社民房后墙底一溜拦路石板
我有些想不明白,房屋后排着的石头是要做什么,防止车撞墙?不至于吧,靠街的房子多着了,也不见有什么撞的,更不见多少挡石头的。为风水?扯淡。村里常有一景,就是路口两边总会有石柱,不是指那种路面两侧在路上的石墩,而指就就靠着墙的石柱,也不知到底是为了挡车防撞,还是为什么。

南社村界牌

祁县南社村系列文章汇总

2015-06-08 10:08:07 重新排版

祁县南社村人口面积介绍村委村长企业工厂

祁县南社村概况

祁县南社村,东夏线横穿本村。全村总面积5423亩。其中耕地面积3423亩,全村共有962户,总人口3059人,劳动力有1344人(2010-12-15)。2008年,南社村集体经济收入达8万元,人均纯收入6569元。
南社村2010年小麦播种面积1790亩,玉米1329亩,油料作物175亩,蔬菜1401亩,养殖业牛186头,猪993头,羊290只,鸡130000只。
全村现有工业企业8个,建筑业5个,从业人口有400人;运输业有35户,从业人口有160人,商铺18个,从业人口有70人。
南社村有工业企业8个,其中三利碳素为本村的主导产业,年产值达4100万元,建筑企业5个。

南社村2011年粮食直补情况(小麦补偿标准:65元/亩;玉米补偿标准:43元/亩。)
小麦面积:913.05亩 补偿金额:59348.25元
玉米面积:2144.8亩 补偿金额:92226.5元(阳光农廉网)

南社村阳光农廉网

南社村部分社员村民

段祥明段祥丰段祥国段虎强乔思成乔清福董忠为乔本义乔晋通
段拉生乔祖成段宝珠原兔兰乔晋发曲根环乔永亮
乔晋花乔尚全乔尚元乔尚旺
段川河
王玉乔晓敏董杰李娜
吕海亮
罗俊芝董善扬段永旺乔清军史超刚
李雪晴
QQ549110227 857351701
南社村商品街永兴巷2号 董忠宁 LX950轮式拖拉机   2012-6-12前补贴27000
南社村迎新街2号 段宝明 LX950轮式拖拉机  2012-6-12前补贴27000
李士贵 6215803570000001932 20000 142430195508280812 南社村后街59号 15835407503    4YZ-3玉米联合收割机 2011-12-22前
董忠泽6215803570000001908 20000    142430198602100818 南社村后街南五道巷6号    13403664330 4YZ6-2300型信联牌自走式玉米收获机 2011-12-22前

南社村两委 村长村支书

南社村第九届村两委干部分工情况 2012-03-16
段川江    支部书记            计划生育、教育、党务工作
段发智    村委主任            土地、村镇建设、村委会的全面工作
邢志花    支部副书记          户口、档案、优抚、妇女
乔贵宝     支部副书记          治安、调解、林业
梁步勤    支部委员            浇灌用水、农田水利       一队队长
李云昌                               卫生、农田水利          三队代理队长
乔晋龙    村委副主任          防洪救灾、民兵武装、团支部书记、农田水利、四队队长
段发忠    村委副主任          农业科技、生活用水、农田水利、二队队长
段年发    村委委员            机电、村内用电、农田水利、五队队长
乔永爱    村委委员            党务、图书、保管、养老保险、计划生育
郝春燕    计生服务员          计划生育(开具计划生育的相关证明)
李振莲    计生服务员          计划生育

南社村两委干部分工情况  2010-12-15
段川江 支部书记 计划生育、教育、党务工作
段发智 村委主任 土地、村委会的全面工作、村镇建设
董忠为 副支书   农业、科技、出纳、保管、统计、党务
邢志花 副支书
梁步勤 支部委员
乔居明 支部委员
乔晋龙 副主任
段发忠 副主任
乔贵宝 村委委员
段年发 村委委员

南社村企业组织

祁县西六支乡南社中学 0354-5040547
南社敬老院 段川江 03542700000
祁县晋威瓜果专业合作社 乔晋威 2008-06-12 其他作物的种植
祁县威威养殖专业合作社 董庆威 2007-11-09 家禽的饲养
祁县绿源牧业专业合作社 理事长段川江 理事会成员:段发智 董忠为2007-06-28 监事长:邢志花 监事会成员:董忠瑞\董忠彪
祁县乔宝农资专业合作社 乔宝   2009-11-02 化肥批发
祁县雪峰养殖专业合作社 史学锋 2007-09-06 家禽的饲养
山西正林农资连锁超市祁县西六支乡南社村加盟店
祁县南社建筑工程队
祁县南社钢锭厂 0354-222067
祁县恒腾玻璃厂  郭香丽 / 5040200
昌达玻璃厂
祁县矿山机械配件厂
盛大玻璃贸易行  南社工业园区 2002  段祥明 0354-50401188 13753428810
山西三利碳素有限公司 地址:祁县南社工业园区  赵杰三 0354-5040367
固定资产5600万元,职工350余人,年生产各种碳素制品3.5万吨。
山西通达生铁铸造有限公司 曹亚琴女士(经理助理)
通达玻璃厂 温昌杰 5040187
祁县南社焦化厂  222673
祁县桃园玻璃厂  段发智 0354-5041100 祁县南社工业园区
祁县凯胜机械厂 董忠国 0354-5042112 山西省晋中市祁县南社工业区001号
山西祁县金霸玻璃厂 段发智 南社工业区1号 0354-5041100 13935427159 13633542556 段祥明
祁县信誉废品收购站 郭强 南社村工业区 0354-5040950
祁县茂祥机械配件厂 乔清泽 5040123
祁县绿源牧业合作社 段川江 5040838 2007-6-28
山西晋中祁县西六支乡南社村中交三航局二项目部 董建强 15034681702

山西三利碳素有限公司

南社八卦

2012-02-01 17:31 www.baidu.com/p/舞夜巡花
南社村选村长,选了才发选票。我想问问村长一年挣多少钱?盖了两处新房去年又盖了别墅

南社轶闻

3个多月前,山西祁县南社村的乔宝贵还是一个扛着锄头下田、挑着箩筐卖菜的农民,如今他放下锄头,穿上工作服,在家门口的红海玻璃厂里做了一名配料工,月薪1200元。在山西农村,像乔宝贵这样“洗脚上田”、在家门口当工人的农民越来越多。目前,山西已向省内外转移农村劳动力380万人,其中240万人在本县、乡就地转移,就地转移率达62%以上。新华网|《人民日报》 (2006年03月26日 第一版)

乔淑兰的父亲本是山西祁县南社村人,抗日战争时期的一天,他正在祁县南社村的地里干活时,被日本兵抓劳工带到了东北,其间父亲也曾试着逃跑,但都没有成功。这以后,父亲再也没有回过山西。抗日战争胜利后,父亲在东北娶了母亲,成了家,还有了乔淑兰兄妹六人。……1989年,为了完成父亲的心愿,乔淑兰和丈夫一同调到了榆次工作。(腾讯新闻|2010年06月21日07:20 山西新闻网)

张某某,1961年出生,是山西省长治市沁县农民,2005年3月在晋中市祁县南社铁厂打工时掉入熔铁水中被严重烧伤,烧伤面积达到70%以上,虽然经过祁县医院及时抢救保住了性命,但是需要大面积植皮,而进行大面积植皮这项高难度手术,需要具有丰富烧伤临床诊疗经验和高级技术水平的医院进行救治。经多方咨询后,张某某慕名来到省城一家医院继续进行治疗。治疗期间,张某某与祁县南社铁厂达成一次性工伤赔偿17万元协议,并已实际履行。太原新闻网 2010-10-20 10:58
http://news.tynews.com.cn/zhuanti/content/2010-10/20/content_46499.htm

2011年3月23日下午2点多,祁县东观镇东炮村人胡志明年仅15岁的儿子胡瑞峰(胡蕊峰)在南社梁家堡道口(东厦线4KM+950M)发生车祸,并在事故中头部受伤。出事后肇事方打了120和122电话,赶122警察于2时30分许赶到现场时,120救护车以到达现场以将胡瑞峰抬上车赶往医院了。
胡瑞峰在下午2点55分被接到医院,家人则是在4点多得知孩子出了车祸的消息,并第一时间赶到祁县人民医院。由于医院搬迁没有CT设备,不能确诊。下午5点多,孩子终于转到了晋中二院。11天后,孩子永远离开了他眷恋的世界。家人后草率签了医院出15000元同情费的协议私了。详情

乔青岩:恩师是位地下党,指挥村民齐抗战
洛阳晚报  2005-06-13 06:40 见习记者 吕玲玲 通讯员 张培琳
乔青岩,76岁,坛角小学退休教师。原籍山西祁县南社村。抗日战争爆发后,祁县南社村附近的铁路成了日军运输物资的重要通道,祁县也成了八路军进行游击战的重要战场。乔青岩的小学老师是位地下党,曾指挥村民进行游击战争
1937年,乔青岩的家乡山西祁县被日军占领,祁县南社村地理位置变得重要起来。村中有一条公路通过,村南边是一条铁路,铁路南10公里左右是山区,也是八路军的活动区域。为了防止八路军破坏铁路上的运输设备,日军在村东边建了一座碉堡,日夜巡逻。
1937年9月,乔青岩所在的南社村小学来了一位老师。这位老师自称姓周,30多岁,穿着长长的大褂,眉宇之间有一股英武之气,他还带着年轻的妻子和不满周岁的儿子。
学校里有棵柏树,树底下有许多蚂蚁窝。
后来,大家才知道,这些看电线的年轻人早想参加八路军,但怕连累家人,他们听从了周老师的建议,趁看电线之机,不仅割了电线,送给八路军,还顺利地被“八路抓走”。
在周老师的秘密指导下,各村的群众都巧妙地和日军周旋着。直到有一天,日军发现了周老师的身份,将周老师抓走。几天后,传来了周老师牺牲的消息。
后来,乔青岩听说,周老师是地下党。他牺牲后,八路军派人将师母和他的孩子接走了。
http://news.lyd.com.cn/system/2005/06/13/000166457.shtml

拾荒老人传《锄田》绝艺 2008-05-11 02:24  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http://www.daynews.com.cn/sxwb/aban/04/539299.html
祁太秧歌原有简单的《锄田》剧目,辛亥革命后,祁县谷峦村的大财主高硕猷(金蛮财主)成立易俗社创编秧歌剧,音乐导演方面为本村狗蛮师傅高锡禹,1927狗蛮改编丰富了《锄田》旧曲,但谷峦秧歌不外传,后南社村吕达通过看戏把锄田戏偷了出来,又传给了祁县苗堡村1921年生人外号松树树的苗根深,最后松树树在20世纪四五十年代把该戏唱红,甚至以“祁县松树树还活着,便没人敢再唱锄田”,使秧歌戏锄田差点失传。(原文发于2008.5在山西新闻网,称当时松树树87岁,30岁演戏,那他就是1951学的戏,也就不可能“上世纪四五十年代以一个戏红遍祁、太、平、榆、文、交、清七个县”,反正这些数字是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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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社村古建筑

东炮村胡瑞峰在南社村车祸受伤后在祁县人民医院的医疗事故详情

祁县人民医院和祖人民检察院

多次在网上看到这个关于祁县人民医院医疗事故的帖子,再后来居然也看到医院方面对于此事件发的声明贴,不过百度贴吧首发原帖已经被删除,倒是快照里面有的看。

初步看来,家属与院方的争执主要就是医院有没法定义务和权利在未经过家属同意条件下进行转院。家属称:“难道联系不上家长,危重病人只能在没有设备的医院等死吗?为何不及时转院救治?脑出血病人时间可以耽搁吗?人的生命不是只有一次吗?”,医院则称:“重度头颅损伤转院过程有风险,在联系到家属的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院必须尽告知的法定义务,并尊重患者家属的选择权,由家属决定是否转院。”

当时2点55分伤者被送到医院,院方通过伤者手机联系到其东观镇东炮村家人,家人于下午4点左右来到医院。双方的争执也就是,这1个左右小时,医院是否有权利和义务把伤者转院?医院称他们没这个权利,家属称他们有这个义务。

不过医院声明也指出,条件是“在联系到家属的情况下”,这就有点讲究了,这1个小时算不算联系到?

从常理看来,医院如果自行转院,如果伤者不治,医药费、急救车费很可能收不回来——人都没了,钱还出个啥,即使人最终救活了,但人不在自己医院,就好似没有“把柄”在手,伤者家属不出钱又能奈何。从常理看来,伤者最终不治,也必然要怪罪到医院这不自助转院耽误宝贵的急救时间。再则,对于一个15岁孩子死亡,对任何家庭来说,几乎都是灭顶之灾、世界末日,很多父母的人生意义也就在子女之上,丧子几乎相当于摧毁了他们生命的支柱,这种痛苦或许能让人发疯,更不如说跟一个医院干上,家属就是耗上好几年都不足为奇。

这种制度性矛盾还真那么根本上解决!

如何解决?期待国家有相关的财政支持或者民间的公益组织,比如建立个急救基金之类。

死者胡瑞峰家属胡志明的说法

祁县人民医院为什么杀死我的儿子

1053647428  2012-04-08 10:55  转自其百度空间

我是山西省祁县东观镇东炮村人胡志明,于2011年3月23日的中午2点多在祁县东厦线4KM+950M处,我儿子胡瑞峰不幸发生车祸,当时家人不知道,出事后肇事方打了120和122电话,赶122警察于2时30分许赶到现场时,120救护车以到达现场以将我儿子抬上车赶往医院了,等交警勘察完现场以后赶往医院,去了医院以后,孩子跟前根本没有大夫在只有护士,孩子当时只是简单输液和输氧,交警看到孩子病情很严重一直在吐,就赶紧开始联系我们家长,当我们家长知道孩子出事赶到医院的时候,距离孩子出事在医院已经2个小时了。令人心痛的是,正是这家我们本因心存感激的医院,正是这家标榜救死扶伤的医院,亲手酿造了孩子抱冤离世的悲剧。请听我含泪讲述接下来发生的事故,并以一名丧子父母亲的名义担保整个事故的真实性:

据祁县人民医院称,孩子是在下午2点55分接到医院的,我和家人则是在4点多得知孩子出了车祸的消息,并第一时间赶到祁县人民医院,当时和我同去的有同村5、6个人。

到了医院,我看到的第一景象就是孩子一直在吐,并伴随着痛苦的呻吟,孩子此时已处于半昏迷状态,可令人不解的是,如此危急的情形下,孩子跟前却没有一个大夫或护士照看。我们立即寻找急诊大夫询问孩子病情,他说孩子是不是中午喝酒了?因为一直在吐,孩子应该是脑出血,但由于医院搬迁没有CT设备,尚不能确诊,并问我们要不要转院?如需转院则要先把这里的钱交清再转。

看着在痛苦中挣扎、在死亡线上徘徊的孩子,我心如刀绞,便立即交清了医院的“医疗费”、转院用的救护车及随车大夫的费用。而此时,距离孩子发生车祸已经过去两个多小时了,在这段漫长的时间里,孩子一直就在祁县人民医院的“照顾”下默默地等死。

下午5点多,孩子终于转到了晋中二院。此时,大夫还能和孩子讲话,孩子也还疼的一直叫唤,医院马上给孩子进行了CT检测。结果显示,孩子脑出血已经非常严重并建议立即手术,我们同意了。可是,就在术前准备一切就绪的时候,孩子却一下子没有了呼吸,失去了唯一手术救治的机会。随后,主治大夫向我们透露了实情,说孩子伤后耽误时间太长,错过了最佳手术救治时机。就这样,孩子没有了呼吸,没有了血压,没有了体温,只剩下唯一的心跳,并只能依靠呼吸机维持着微弱的生命。11天后,孩子永远离开了他眷恋的世界,永远离开了深爱着他的父母亲人,在他一生中最美好的年龄。

天塌了,我感到万念俱灰。我的姐妹们去祁县人民医院跟院方理论为什么当时不给孩子及时转院?院长的答复令人吃惊,他宣称孩子即使不耽误2个多小时,即使及时做了手术也救不活,因为他们是医生,比我们懂,如果不相信可以和医院打官司,院方给我们出律师费、起诉费,或者给我们15000元同情费就此私了。沉浸在失去孩子的巨大悲痛中,我们脑子里一片空白,完全相信了院长的话,于是便草率签了医院出15000元的协议。

后来,查阅了相关资料,得知“脑干损伤伤后常立即发生昏迷,轻者对痛刺激可有反应,重者昏迷程度深,一切反射消失。昏迷为持续性,时间多较长,很少出现中间清醒或中间好转期。”(这段话出自于百度百科,原来,脑干损伤手术还是有机会生还的,况且孩子当时受伤也不是特别严重,还能说话,还疼得叫唤,如果手术及时,孩子完全是可以生还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该立即抢救。为了抢救患者的生命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抢救后交纳费用,是救死扶伤,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也是医疗行业的性质所决定的。及时获得救治权   救治权是保障患者生命健康权的基础,有时候拖延几分钟就可能错过了抢救成功的最好时机,而致使病人丧失生命;患方的权利 (三)及时获得救治权。  要保证其生命健康权首先要使其疾病得到及时的救治,生命健康权的维护是建立在医务人员及时救治之上的。五)转诊并出示病历的义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该立即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医务人员负有紧急抢救义务。 对危急重患者实施急救。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耽搁危急重病人的抢救。抢根据《执业医师法》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医院救治急危患者应承担的一是紧急诊治、急救处置的义务。二是不能诊治时要及时转诊的义务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救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执业医师法》第24条也规定:“对急危重症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由此可知,医院救治急危患者是法定义务,进行转诊的行为也是法定义务。另外,时间是危急患者的生命,要求医患双方达成协议再诊治是不现实的。只有将救治急危患者设定为医院的法定义务,才有利于患者生命权和健康权的维护。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的情况下,在既无从获得患者本人对是否进行治疗以及选择由谁进行治疗的决定的情况下,又无从获得家属对该治疗是否同意的情况下,从保护患者生命权的角度出发,法律赋予医院在这种情况下的紧急救治权。这种权利看似对患者及其家属就医权的侵害,但实则是出于对患者的生命关怀,具有正当性。

祁县人民医院连最基本的脑科抢救设施都没有,却强行将孩子放在医院,孩子在祁县人民医院耽搁的两个多小时意味着什么?对于脑出血病人,几分钟都可以致命,更不用说两个多小时了。原来,不是老天爷冷酷无情,祁县人民医院才是致使孩子丧命黄泉的罪魁祸首!

医院的天职是什么?不是救死扶伤吗?为什么置人命于不顾?你们医院没有CT,但起码知道孩子是脑出血,病情刻不容缓,即使家人不在场也应该马上给孩子转院救治啊,那可是一条鲜活的生命啊!难道不能及时交上钱孩子就应该等死吗?钱比命更重要吗?为什么不把人命当回事?

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我相信就是普通百姓也懂得救人为先的道理,何况是医院,因为那是人性本能。你们医院的人性去了哪里?你们的医德、责任、操守去了哪里?如果你们医院能真正有点良知,有点责任心,也许现在孩子还能快乐地嬉笑玩耍呢?我们这个家就不会因此变得如此不幸,每天以泪洗面。孩子走后,家里再也没有了笑声,有的只是对孩子无尽的思念,以及对这个社会人情冷漠、医德败坏的寒心。

退一步讲,祁县人民医院真有那么好心吗?还给我们同情费?还给我们请律师和你们打官司?比我们可怜的人很多,为什么你们医院不给?又为什么急着跟我们签订出钱免责协议?说白了,祁县人民医院就是因为看我们没有文化,没有医学知识,以为我们好欺骗罢了。孩子的生命难道仅值15000元吗?你们医院的良心仅值15000元吗?

为此我们质问祁县人民医院一下几点:

  1. 没有ct设备的医院如何救治一个脑出血的重病人?
  2. 难道联系不上家长,危重病人只能在没有设备的医院等死吗?为何不及时转院救治?脑出血病人时间可以耽搁吗?人的生命不是只有一次吗?
  3. 生命垂危的病人必须交清医药费用才能转院吗?
  4. 做为救死扶伤的医院为何医院可以用谎言欺骗无知的老百姓?【我们有当时医院院长骗我们的全部录音】当时距孩子不在医院5天以后主治大夫说医院当时没有做孩子的病例和诊断书,【我们也有当时主治大夫没有病例的录音】只是有一份登记表,登记表上已经很明白当时小孩医院没有抢救,为何现在医院又有了孩子抢救病例?医院为了掩盖他们耽误孩子冤死的证据,病例都可以伪造吗?医院这样的丧失医德真的没有地方管吗?

祁县人民医院在网络上的声音

民生大计3  2012-05-16 16:05   60.223.241.* 221.131.61.*
原帖已经被删除,转自谷歌快照

关于胡瑞(蕊)峰在祁县人民医院接诊、救治、转送真相

2011年3月23日下午14时35分120接到晋中市急救中心电话:祁县南社道口发生车祸,要求出动急救车接诊。人民医院急救医护人员及时出诊,于14时42分到达现场,当时患者处于昏迷状态,院前急救人员,根据体征和临床表现初步诊断为:脑外伤。立即清理呼吸道分泌物,保持呼吸道通畅,吸氧,并静脉点滴甘油果糖注射液125毫升,脱水、降颅压。返回途中呕吐一次,呕吐物为胃内容物,及时予以清理,仍保持呼吸道通畅。14时55分到达医院,当时患者神志不清,呈昏迷状态,躁动,呼吸急促,口腔内有呕吐物,头部未触及明显血肿、破溃。双侧瞳孔等大等圆,直径约0.25cm,对光反射迟钝,四肢肌张力高,初步诊断重度颅脑损伤。立即给予吸痰、清除口腔、呼吸道分泌物、保持呼吸道通畅,吸氧,血压、脉搏、氧饱和度监测,降颅压,保护脑细胞等治疗,并请神经外科张文斌大夫会诊。张大夫会诊后初步诊断为重症脑外伤,脑疝?同意急诊科当时的抢救治疗措施,建议到上级医院进行头颅CT检查和进一步救治。(当时,因恰逢医院搬家,CT拆除后未装。)同时,医院120急救医生通过患者手机上的联系人,拨通患者的一个朋友,请他来院辨认患者身份,患者朋友来院后,认出患者叫胡瑞峰,患者朋友电话通知胡的亲属,大约16时,患者母亲来院(家属确认患者胡瑞峰,男,15岁,系东观镇东炮村人),医院及时向家属交待病情,告知家属患者病情危重,建议立即去上级医院进行救治,医院急诊科继续给予生命体征监护,吸氧、保持呼吸道通畅、降颅压等抢救治疗。其家属反复商量后约16时30分才决定去晋中二院救治,医院救护车及医务人员于17时10分在其家属陪同下将患者护送到晋中二院。

经晋中二院检查后确诊:1、急性特重型颅脑损伤,2、脑挫裂伤,3、脑干损伤,4、颅内血肿,5、硬膜外血肿,6、枕骨骨折,7、蛛网膜下腔出血,8、硬膜下血肿,9、脑疝。

2011年4月3日,胡瑞峰在晋中二院抢救无效死亡。

去年3月31日,自称为胡瑞峰亲属四人到医院哭闹,称胡瑞峰病情危重,医院在家属未到院前应将其转到上级医院治疗,要求医院赔偿人民币10万元。医院为其解释:转院过程有风险,在联系到家属时,医院应尽告知的法定义务,并尊重家属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抢救也不能强制医疗。当晚医院组织专家对该患者的接诊抢救转院过程进行了认真讨论,认为在整个过程中没有违反医疗操作规程,无明显诊疗过错。
4月2日,医院将上述意见告知前来医院的胡的亲属,胡的亲属以其家庭经济困难交不起二院住院费用和如孩子死到二院将拉回我院相威胁,要求给予人道主义救助。
4月3日,医院与胡志明连襟及其亲属达成人道主义救助1.5万元的口头协议。
4月4日,胡志明在其连襟的陪同下亲自在协议书上签字,并领走1.5万元的人道主义救助费。

时隔八个月后,12月17日、18日,胡志明与其妻连续两天到医院,拿出申诉材料,以患者家属未来医院之前,医院没有立即将其子转往上级医院诊治,耽误其子的抢救时间为由要求医院赔偿。医院答复:第一、重度头颅损伤转院过程有风险,在联系到家属的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院必须尽告知的法定义务,并尊重患者家属的选择权,由家属决定是否转院。第二、患者的根本死因是车祸所致的特重型颅脑外伤。第三、此事已经与胡志明本人签订和履行了协议,如追究医院在接诊抢救过程中的过失责任,应经过医学鉴定或司法鉴定,通过行政或法律两个途径来解决。

从去年12月下旬起,医院陆续接受中国民生网的函电采访、山西科技导报记者三次多人采访和消费日报网《道德与法制》栏目的函电、记者采访。

县政府、卫生局的相关领导也多次规劝胡志明通过医学鉴定或司法鉴定的程序,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诉求。并承诺,为其解决鉴定费用、减免诉讼费用和法律援助。

今年4月10日,胡志明与其妻从上午九时到中午十二时在院长办公室哭闹,声称不解决问题就跟住院长,*****劝阻也遭哭骂。中午12时后也要跟上院长吃饭,经**说服后才同意院长下班。从4月10日开始,胡在院长办公室连续吃住120小时以上,4月16日在**与其村长的说服下离院。
4月25日,胡又来医院找不到院长就到医院门诊大厅打起“人民医院还我儿子”的白布横幅,发放题为:“祁县人民医院为什么杀死我的儿子”的材料。**与医院保卫人员多次劝说无效,晚上就睡在院长办公室门外,直到4月26日凌晨2点由医院保卫科科长送其回东炮村。
5月2日,胡志明与其妻又在门诊大厅摆放白布横幅,发放污蔑医院的材料,引起群众围观。医院工作人员一劝阻、干涉便遭哭骂,严重影响医院正常工作。从5月2日起,胡志明除5月6日、7日曾离开医院外,一直昼夜守在院长室门口,致使院长无法办公。

胡志明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不经过任何解决医疗纠纷的规定程序和法定途径,医院给他满意数额的钱了事。利用舆论压力迫使医院私了,未达到目的,就采取死缠哭闹的办法,干扰医院正常工作,败坏医院声誉,以达到赖钱的目的。这种行为是典型的医闹行为。闹是手段,赖是本质,钱是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