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2.3.27 下午,我去祁县东观联通营业厅,给家中固话开通了联通宽带账号,这是第二次开通,也是包年,上次是在2008年底,从原平大林下大林黄河饲料厂回家后。在2009去太原后,宽带到期后,M曾经停掉宽带,但以每月5月把宽带端口保留了一段时间,不过后来撤掉了。
3.27之前,去联通营业厅问过,说是办宽带必须绑定3G手机卡,包年得800多,如按月,一月得100多。这让我犹豫该不访办。
最好决定无论多少还是办上。3.27再去,还好跟个营业员说了好会儿,我用不着3G卡,而且联通当时2G卡信号都很差,她最后说只绑定2G卡也行,半年后可以退掉。
当时又在东观花七八十元买了net core磊科调制解调器。不过Blogger上记着是3.28,搞不清了
磊科猫netcore NM401R 3元28号80元买于东观另3元鼠标垫 2012-04-15 2:37:00
http://55380855.blogspot.com/2012/04/netcore-nm401r-tenda-w311r.html
中国联通祁县东观预存100元赠送100元通话费地税发票
山西省邮电通信业发票
[打印红章 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 山西省晋中市 地方税务局监制]
发票代码 214071041101 发票号码16359799
收款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晋中市分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140702728183954
2012-3-27 16:27:53 邮电通迅
号码:15621245895 客户名称:苗人凤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元整 ¥:100.00
交款明细项目 通信费 100.00 预存100元赠送100元通话费
开票人:JZZB0242
[left]晋中新三利票证印刷有限公司2010年12月1300000份*2
Footer:手写无效
Back:选3G就先选沃 186中国联通3G专用号段 2G号码130 131 132 155 156可不换号升级为3G
晋中祁县联通宽带“包期费一年550元 业务手续费10”发票
山西省邮电通信业发票
[打印红章 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 山西省晋中市 地方税务局监制]
发票代码 214071041101 发票号码16359798
收款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晋中市分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140702728183954
2012-3-27 16:21:52 邮电通迅
号码:03541234565 客户名称:苗人凤
合计金额(大写):伍佰陆拾圆元整 ¥:560.00
交款明细项目
新装开户
[预存]宽带包期费) 550.00
[营业费用] 业务手续费 10
开票人:JZZB0242
9612032755197011
[left]晋中新三利票证印刷有限公司2010年12月1300000份*2
Footer:手写无效
Back:选3G就先选沃 186中国联通3G专用号段 2G号码130 131 132 155 156可不换号升级为3G
中国联通数据业务受理单 数据业务服务协议
业务类型:用户开户 受理时间:2012-3-27 16:20:38
035400278719 个人客户 (增话机)
网别类型:宽带业务
费用合计:
收据号:
局向名称:QiXian EastSixKnol 宽带帐号:jzadsl0354
设备信息:
设备来源:
新增产品:甲种ADSL2M 受理时间:2012-03-27 16:20:38
开通服务:ADSL/VDSL
新增优惠:(新)固网-晋中宽带550元包年2M-用户享受2M速率,每月限时800小时(办理融合、3G宽带提速)
宽带包年周期:12个月后失效,花线号码:035453—–
WLAN信息:WLAN账号:WLAN密码:提醒:初次使用时请修密码
WLAN漫游权限:
申请联系人信息:申请联系人:联系信息: 申请信息备注:
经办人信息:
本人声明以上内容属实,并已认真审核无误。已阅读和同意本受理单《数据业务服务协议》
客户签字/单位加盖公章:
受理员工号:JZZB0242 受理员姓名:高志先 业务受理点:祁县东观乡镇自办营业厅
[背面]数据业务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晋中市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电话通信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7)甲方在使用数据业务时,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制度,应遵守因特网的国际惯例,不得浏览国家明令禁止访问的网站,不得利用数据业务人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利用信箱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黄色信息,不得向他人发送恶意的、挑衅的文件和商业广告。
(9)甲方使用的ADSL终端设备如果是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停止使用宽带业务时,需退回乙方提供的终端设备,丢失或损坏的按150元/个对乙方进行赔偿;光纤接入时,乙方提供的光电转换设备产权为乙方所有,甲方退网时需将设备交回,丢失或损坏的按1000元/个对乙方进行赔偿。
(11)甲方所申请的宽带帐号只能在所申请的线路对应端口上使用。
(12)为保证上网使用安全和质量,甲方不得私自接入超出允许台数的电脑终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甲方自行解决。
(13)对于申请多机接入的客户,乙方只负责单机接入,保证单机上网质量,由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甲方自行解决。
2.乙方的的权利和义务
(4)除不可抗力因素(地震、台风、洪水、政府行为及其他非客户所能预见或避免的因素)外,乙方必须保证线路正常运行。
(7)乙方保留因技术进步或国家政策变动等原因对业务的服务功能、操作方法、业务号码等做出调整的权利,但调整时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8)甲方未按业务规定及时续交包年费用的,乙方可在包年宽带到期后自动将其转为标准包月资费。
★中国联通官网上的宽带业务服务协议
官网上的宽带业务服务协议与中国联通数据业务受理单上的数据业务服务协议,有点相同,但很多的不一样。
新装固话(宽带)入网合同
首页 > 网上营业厅 > 业务办理 > 普通电话加装宽带
宽带业务服务协议
为满足客户的数据通信需求,根据国家电信业务的有关规定,结合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太原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客户使用数据业务的具体特点,本公司向客户提供数据业务的相关服务。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选择使用本公司已开办的数据业务的各项功能和接受相应的服务。
(2)有权对服务质量进行申述。
(3)应根据资费标准,按协议规定向本公司缴纳相应的各项费用。
(4)未经许可,客户不得挪用、拆除本公司的网络通讯设备。
(5)不得将本公司提供的线路用于为第三方提供接入服务。
(6)负责其产权归属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7)客户在使用数据业务时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
(8)客户不得利用数据业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利用信箱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黄色的信息。
(9)客户在使用数据业务时,应遵守因特网的国际惯例,不得向他人发送恶意的、挑衅性的文件和商业广告。
(10)办理本公司数据业务须提供真实、无误的客户资料及信息资料,当资料变更时应在一周内办理资料变更手续。客户对填写的客户资料及提供的信箱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1)请认真阅读“客户须知”并遵守,在本受理表签字确认视同同意“客户须知”内容。
2、本公司权利和义务
(1)负责向客户提供宽带接入及其他的数据服务,尽最大努力保证宽带接入的畅通。
(2)按照国家颁布的《电信条例》、《电信服务标准》的相关规定,为客户提供受理开通、调测及售后服务。
(3)负责其产权归属设备的更新、改造及维护管理。
(4)除不可抗力因素(地震、台风、洪水、政府行为及其它非客户所能预见或避免的因素)外,本公司须保证线路正常运行。
(5)如客户未按时向本公司缴纳相应的费用,本公司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协议的中止与解除
1、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暂停向客户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1)客户提供的客户资料被发现为不真实的;
(2)有确切证据证明客户经营情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已经丧失或者可能丧失付费能力的其他情形;
(3)逾期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未缴纳数据业务服务费用;
2、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解除本协议;
(1)利用已享受的服务进行非法电信业务经营;
(2)逾期三个月以上未缴纳数据业务服务费用;
(3)以保证金、担保人或抵押金等方式取得租赁或使用权的客户如违反保证条款或担保人撤销保证的;
(4)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3、客户在缴清所有费用后可申请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如客户办理套餐业务,则拆机时当月各种租费及套餐费用不予退还。
三、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均不得无故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如一方违约,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
四、证明资料
1、客户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原件,其中工商客户需提交营业执照原件(带副本)。
2、经办人的身份证、委托书。
3、客户户籍所在地(以有效身份证件的住址为准)或法定所在地(营业执照上单位注册地)不在本地的客户,须有本地公民或单位提供担保,并如实填写担保资料,同时由担保人签字认可;如果担保人要求撤销担保,客户应提供新的合同担保人,并到本公司营业场所协商解决。
五、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
本协议所述的各种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本公司可以采取电话语音、广播、电视、公开张贴、信函、报纸或互联网等方式。信函通知于寄出后(以邮戳为准)48小时即视为客户已收到,其他方式的通告于通告发出后24小时即视为客户已收到。无论客户知悉与否,均为通知有效,若客户对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有异议,须在通知发出后一个月内与本公司协商,否则本公司将认为客户已得知并同意协议条款。
六、可分性
若本协议其中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该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七、争议解决
对方对本协议的规定发生争议时,本着互让互利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来解决争议:
1、请求太原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必须履行,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请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对所争议的事项作出裁决。
八、附则
1、变更数据业务服务项目时,本公司与客户不再另签协议,所填写的登记表均视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2、签订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订的变更协议或其它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两份,客户与本公司双方各保留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http://biz.10010.com/fixreserve/fixStartInit/newFixNetworkPact.action?param=03Q5KODlyx4xNMqEKQJhZQ==
2012-11-12 20:52:53 2012-11-12 21:21:45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