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人性的警察法定救助义务即便下班必须救助本就不应该存在
怎么看待河南一老人积水中摔倒家属投诉民警未搀扶?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1919835520579647294/answer/1920481258334553956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十九条 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应当履行职责。
第二十一条 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中国人的一个特点是虚伪,活地很累很拧巴。明明大多数人在事实上不是圣人也不想当圣人,但非要泯灭人性,要多数人不能甘于平凡当普通人,必须当圣人,做不了圣人你就有错你就得受惩罚。
比如说警察就得法定救助义务,下班后你都必须见危必救,这就是反人性的。我建议加大力度,规定警察乃至一切有公职的人,必须24小时穿制服或佩戴能表示公职身份的明显标识,比如公车必须张贴公务用车,这样,一旦警察公务员见死不救见危不扶、公车见车祸不停不救,就惩罚他们让他们丢工职。不能让任何一个公职人员以不穿制服不亮身份的方法投机取巧,逃避法定救助义务。只要这样加速,才能把这条法律的荒诞不合理不现实性表露无疑。
因为有反人性的警察法定救助义务,所以现实中事实上警察非必要不穿制服,你几乎不可能看到下班后还穿制服的警察,让这法条事实上的形同于无。这就是我常说的,每条河每个人都必有它的出路,活人不会被尿憋死。法律制定不得当违背人性不合常理,人们总会有变通之法让这法律没法执行,除非能强制警察非必要必须穿警服。
大部分警察真的是上班的路上穿便装,只有到了单位才穿警服吗?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97308525
如果说警察法定救助义务这条法律是合适的应当的必要的,那么必须有相关配套法律即警察非必要必须穿警服,让这个警察法定救助义务能得以切实贯彻执行,而不是只停留在口头上。
2025-06-23 17:23:58 XUEXX.COM IP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