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5.2 1745 在代县城东大街国家电网附近的路口,见到一个震撼的五人乞讨団。
一个男人,两脚齐腕断去,只有细的光秃秃圆球,看着圪瘆人,胸前套绳,绳子连着铁链,以此拖着一个又小又烂的平车,车上放着一个大的电瓶,大概是用来给音响供电,从而引人注意方便讨钱。车上还有一个大的装过发动机冷却液的塑料桶,一卷没拆开的卫生纸。
两个小孩,也就一两岁的光景,一个没穿鞋,湿脚吧儿随地乱走;一个传个烂拖鞋。小孩虽能走,但不时就在地上爬了起来。两个身体外表都算健全。
一个女人,肥胖臃肿,脚在,但似也不能走,也用的膝盖爬行。这女人对那孩儿很凶,对路人问询也不友好。
还有个貌似健全的男人。
几个人穿着、外表都极其肮脏恶心。
女人不停地用几人大塑料瓶,把干净的水倒来倒去,不知搞什么名堂,后来能走的男人带着几个空瓶离开。
周围聚集了一圈的如我般围观群众,像是都也如我般震撼。实则里面让人最震撼的是那两个可怜的幼儿,就那样长大,或许智力发育都会受到影响,更不用说文化教育。他们是被拐卖或偷来的吗?我不得而知。而两个伤残的大人,这就有些见怪不怪了,很多地方都有,据说有人专门 组织这类可怜人来乞讨赚钱,更有的说,专门把健全的人打残来驳同情乞讨。
政府能纵容如此幼小的儿童一路走来流浪乞讨,我个人觉得这是政府救济部门的严重失职。那如果孩子真是亲身的,政府有权力剥夺这种父母让幼儿流浪的权力吗?假如由政府抚养,能做的比这种父母好吗?这并非没有疑问,福利院殴打儿童定是有的——幼儿园都有,福利院能没有?
在我的记忆中,各种街头乞讨形式见过不少,有简单的地上贴张纸,有复杂的放个骨灰盒,或直接放个躺在铺盖里的人。但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一个街头做饭的流浪老女人,没见她乞讨,她是在路边墙角烧柴火做饭,案板菜刀什么都有,正在热水要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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